为迎接2009年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保证各项准备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彰显城市风格,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迎接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为契机,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组织,分级实施,确保进度和质量”的原则,求真务实,打造整洁、有序、优美、怡人的城市环境,营造繁华、祥和、团结、奋进的城市氛围,有力推动和促进我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再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领导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迎接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各项准备工作的函》的要求,经我局局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东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迎接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建华 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杨志明 执法局党支部书记
贺金涛 执法局副局长
贺光荣 执法局副局长
郭万明 执法局纪检组长
刘茂功 执法局工会主席
成 员:窦 君 执法一大队大队长
刘文斌 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康忠荣 执法三大队大队长
訾永斌 执法四大队大队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对迎接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进行总体规划部署、指挥调度,组长、副组长、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行政执法大队继续按照管辖区域划分,全面监管辖区内的市容市貌、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夜景亮化、户外广告。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重点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2008年11月中旬)
主要任务是召开动员大会,深入进行思想动员,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要以目标责任制的形式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大队,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公共广告栏进行宣传,从而使社会各界和我们的职工能够认识到,举办第十一届亚洲艺术节对于促进我区城市管理和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11月中旬至2008年12月中旬)
主要任务:
(一)加强市容秩序的整治,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在市容秩序的监管上,我局将按照“科学、严格、精细、长效”的八字方针,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城市建成区实行“定人、定岗、定时、定责、定片”的网格化管理,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岗位职责。区执法局下设四个大队,大队下设中队,中队分为若干小组,监管工作以小组为单位,每组3-5人,划定一段或一片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布岗,形成点线面结合的工作新格局。
1、严格管控 清理城市“牛皮癣”
对于城市管理的顽症,老大难“牛皮癣”的清理工作,各大队要通过设置徒步巡查岗,完善中队自查、大队督查以及群众监督的制度,建立主要街路上“牛皮癣”小广告及时清理,小街小巷内小广告24小时内清理干净的快速反应机制,继续采取“抓、洗、疏”综合治癣措施,着力从源头上进行治理。
2、疏堵结合,整顿流动商贩
对于流动商贩,实行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管理。并在有条件的地方再新建一些便民利民设施及场所,划定一些有时间限定的地段作为临时交易市场。同时,对那些屡教不改,对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置若罔闻的商贩,重拳出击,坚决予以清理取缔。
3、巩固成果 规范停车秩序
通过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施划停车泊位,张贴车辆违章的温馨提示,车辆停放秩序已取得明显成效。在迎接艺术节活动期间,对违章停放的机动车,改变过去锁车罚款的做法,与东胜区交警大队合作,通过现场拍照记录车辆牌号、违章事实,并同步张贴通知单,告知车主在15日内到我局接受处罚。15日未交纳罚款、不接受处罚的,我局将车辆违章的信息转至交警大队,对不接受处罚的违章车辆不予年检。对于非机动车,大力发挥市容协管员的作用,重点将协管员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管理上,保持街道两侧机动车停放成排、非机动车摆放成阵的良好视觉效果。
4、不遗余力,加大小街小巷整治力度
各大队在保持强化主要街路市容市貌管理的同时,要将工作重点向街道社区拓展,将工作重心下移至小街小巷,利用办事处熟知辖区情况的特点,以办事处为龙头,与办事处通力合作,对辖区内小街小巷的乱搭乱建、店外作业、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悬乱挂、乱设灯箱及广告牌匾、随意倾倒垃圾污水、随地吐痰大小便、违规饲养家禽家畜等严重影响城市整洁、美观的行为加大清理整治力度。
5、全力以赴 加强废品收购站及旧货市场的整治
创卫期间,我局对96处废品收购站进行了规范围挡,限期整改了87处,取缔了15处。与此同时,我局对已搬迁的旧货市场进行了专项管理,目前已基本规范。迎接艺术节期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大队的长效监管机制中,将工作重点落在防止反弹上。
6、攻坚克难 加强对违章建筑的整治
迎接艺术节期间,我局要继续按照《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清理违章建筑的通告》要求,清理家畜棚圈、凉房、炭房等未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且有碍市容的违章建筑,各大队要在“五定”管理的基础上,将清理整治情况以工作信息的形式上报局办公室。
7、协调配合 加强家禽家畜的清理及流浪犬的管理工作
各大队要安排监察员,深入城郊结合部,对养殖户搬迁情况进行了解,要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加强家禽家畜的管理。另外,根据《东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要求,各大队要抽调人员,突出重点区域,对流浪犬出现较为集中的早、晚时段加大监管力度,对因养犬而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并将捕捉到的流浪犬移交兽医局收容、处理,登记在册。
8、履行职责 规范建筑工地的管理
按照各大队的管辖范围,监察员要深入走访,对大型工地实行建档管理,了解辖区建筑工地的实际情况,掌握哪些工地正在建设、哪些工地属于待建工地。在此基础上,实行点对点、面对面管理。要求大型工地内环境方面,物料堆放整齐,食堂、宿舍、厕所干净整洁,宿舍内不得设置通铺。外环境方面,要设置不低于1.8米的挡墙,工地周围不得堆放杂物,车辆不得带泥上路。另外,对拒不服从监管的工地,要按照《城市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下达停工通知书,强制其停工整顿。
(二)加强职能部门之间配合,构建联动机制
各大队要提高认识,加强与市政、园林、环卫三个部门的联动,发现损坏市政、环卫设施,破坏城市绿化现象的,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并依照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行政处罚。监察员要每星期汇总一次监察市政、园林、环卫方面的实际情况,报所属中队中队长,中队长每月5日将监管情况报大队综合办,由综合办以通报形式每月10日报市容管理室。局督察室要进一步加强监察,对于监察结果,每月发一期通报,对监察不到位,存在问题较多的大队提出批评。具体要求:
1、加强市政设施的监管
各大队要加大对各路段分布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管力度。要建立日常巡查台帐,对于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市政设施如道路上的井、箱盖损坏、缺失等情况,及时通知职能部门并上报举报投诉中心。同时,要做好复查工作,及时进行情况反馈。局机关将各大队市政设施管理情况,作为大队的一项考核成绩,与年底的考核挂钩。
2、加强园林绿化的监管
今年以来,我区紧跟拆违进度,及时还建绿地,园林绿化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巩固成果,管片监察员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加强园林绿化方面的监管。重点查处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查处在树坑内倾倒垃圾、污水的行为;查处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行为;监察在主要大街两侧的树木、绿地处拴钉刻画及晾晒衣物的行为;监察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行为。
3、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监管
各大队监察员要督促居民、商户将生活垃圾、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投放到指定的收集场所,同时采取蹲点拍照取证的办法,对乱倒污水、倾倒或者堆放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大力清理、处罚,并联合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上述行为进行曝光。
(三)加强夜景灯光、户外广告的管控,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景观
本实施方案所称的夜景灯光,是指采用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等各种电光源,用于美化、装饰、宣传、外部照明的各种灯火。
1、加大监察力度,规范夜间亮化
各大队要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以小组为单位,对自己辖区范围内各商业门点、霓虹灯墙体广告及楼顶字体进行全方位的排查,将需要整改的地方逐一排列出来,注明具体位置,存在的问题,形成工作列表,第一时间加以规范。确保辖区内各商业门点、霓虹灯墙体广告及楼顶字体没有缺笔少画现象,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光亮,显示完整、醒目。
与此同时,要延长工作时间,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对繁华商业区沿街建筑物及构筑物轮廓灯的监管。另外,要与城市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加大对街路两侧路灯的管理,发现不符合亮化标准的及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或责任人,从而为市民提供一个品位高、艺术性强的夜间休闲区域。
2、加大检查力度,整治户外广告
按照管辖区域,大队、中队及监察员分步落实、责任到人。安排监察员每日检查管片范围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的情况,发现图案、文字不全,污浊、腐蚀、损毁等情况的,应及时告知责任单位,进行维护、修复。对过期或失去使用价值的户外广告,要及时更换或拆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7月16日至2009年7月31日)
由局督察室牵头,组成检查验收小组,对迎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坚持长效管理,并收集迎接艺术节期间,城市管理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材料。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表彰阶段(2009年10月)
通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并结合检查、验收阶段的实际情况,表彰迎接工作中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科室、各大队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围绕迎接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圆满完成各项任务;要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做到思想重视、态度鲜明、行动迅速、周密安排、措施得力、工作到位,当好城市管理的主力军,为艺术节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强化监督考核
要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局、大队、中队逐级分解目标任务,狠抓落实、严格实行考核。局督察室要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考评,对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没有按时完成整治任务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
全局上下,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做到全局一盘棋。要加强局、大队、中队的联系,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解决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相互支持、配合、协同作战的良好局面。
(四)同步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要根据我局管理任务的难易程度,依照先易后难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对各项整治目标,分阶段组织实施。特别是对影响城市品位和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要明确目标,找准切入点,要对照工作进度要求,全面兼顾,保证迎接工作的顺利推进。
(五)保证资金投入,提供物资保障
要在我局现有财力的基础上,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资金投入,保障大队在解决难点、焦点问题时,有充分的资金可以支配。
(六)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对内,要加强对执法队员的监督,通过中队自查、大队督查、局抽查的方式对队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责任心、法制观念、业务能力、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并执行“责任追究制”和“岗位问责制”。
对外,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通过公开城管热线、增设意见箱、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加强社会监督。要建立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为主,各界群众参与的社会监督制度,要成立群众性的业余监督队伍,发挥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
五、城市管理的应急保障机制
各大队要针对工作内容,研究管理过程中易出现的突发事件,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坚持以人为本,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处置预案。另外,各大队要抽调5-10名执法队员,成立应急小组,增加夜间值班的执法力量,加强对广场、超市、影剧院、公园、繁华商业区、娱乐区及大型工地、城郊结合部的监管,发现问题,能够迅速反应,作出及时处理。
